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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及其防水技术规范 时间:2021-08-21 11:40:47浏览量:
地下工程是指深入地面以下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所建造的地下土木工程。
它包括地下房屋和地下构筑物,地下铁道,公路隧道、水下隧道、地下共同沟和过街地下通道等等。
地下工程顾名思义,就是修筑在地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巷道、管道、隧道、油库及人防工程等等。
地下建筑具有显著的不同于地上建筑的特征:
第一、要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和密闭性;第二、具有良好的抗灾和防护性能;
第三、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四、地下工程施工困难,工期一般较长,一次性投资较高;
第五、使用时须充分考虑人的心理状况;对通风干燥要求较高。
经城乡建设部第172号公告批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为新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将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范了地下工程防水、排水等方面的要求。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在整体结构上,按地下工程结构主体防水、细部构造防水、排水的思路重新划分章节,进行改写;
在设计内容中,增加了对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量化、对采用不同施工方法的地下工程制定相应防水设计方案等内容;
对常用防水方法和材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增加了“塑料防水板防水层”的内容,对选用的材料提出了相应的技术性能指标,
对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的选取提出了新的规定;
在细部构造防水内容中,增加了“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的防水做法,对变形缝的设计、施工补充了有关内容;
增加了“逆筑结构”有关防水做法。经修订,原规范(GBJ108-87)10章32节179条现为10章36节285条,
这将为保证地下工程防水质量发挥重要作用。